索引号: | 11330783K15043025N/2024-216756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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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24-07-09 17:18:5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房屋征收中统一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2022年,我市出台了《东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东政办发〔2022〕27号)《东阳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实施意见》(东政办发〔2022〕26号)《东阳市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东政办发〔2022〕25号)三个政策,从政策层面实现了统一。但由于重置价标准、奖励政策等未作明确,导致各乡镇、街道征收政策标准不一,离真正意义上的同城同策还有一定的差距。为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推进征收工作顺利开展,我局牵头起草了《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实行同城同策的通知》。
二、制定过程
2024年2月2日,市府办召集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高铁新城管委会以及涉及征收项目的各个镇、乡街道进行讨论。2月27日,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敢峰组织各相关部门单位召开政策研讨会,会上基本达成一致意见。3月14日,市府办再次召集相关部门进行讨论。3月29日,市十六届政府第五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政策,并将文件命名为《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房屋征收中统一有关事项的通知》。4月1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主任会议听取了情况汇报。6月7日,市第十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101次会议研究讨论了《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房屋征收中统一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征收程序
《通知》生效后,全市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起草完成后,均需报市政府审批。
(二)统一房屋重置价
《通知》生效后,全市房屋征收重置价补偿统一参照《东阳市城市核心区房屋重置价格和房屋地面附属物补偿标准》(东建局〔2023〕30号)实行(文件附后)。
(三)统一平面式房屋产权调换安置原则
《通知》生效后,一是规范了产权调换安置区域,城市核心区以外的房屋征收项目,在平面式房屋产权调换安置时,原则上在本镇、街行政区域安置;二是明确了可安置建筑面积执行标准,全市统一参照我市房屋征收三政策;三是明确了地段差价找补原则,若产权调换时,在本镇、街行政区域外实行异地安置的,需找补地段差价。地段差价是指征收区块的市场评估价(平面式房屋)与安置区块的市场评估价之间的差价。
(四)统一奖励补偿政策
《通知》生效后,全市奖励补助标准按是否保留宅基地安置分为二类。
市政府将定期研究确定示范项目的奖励补助标准,同类项目参照执行。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东阳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解读人:方能生
联系电话:86010694
附件:东阳市城市核心区房屋重置价格和房屋地面附属物补偿标准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