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3002611366C/2025-222964 | 发布机构: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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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25-09-17 09:13:3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规范东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杜绝“混收混运”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09-17
09:13
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杜绝“混收混运”违法行为,实现“分类投放精准化、收运体系规范化、执法监管常态化”的总体目标,全面提升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二、主要举措
梳理了生活垃圾源头投放、收集运输环节有关混收混运的违则及罚则规定。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对生活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的投放交运行为进行规范;二是对收运单位依法履职和处罚条款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为有关单位、个人主动规范生活垃圾投放、收运行为提供指导,同时为各执法中队依法查处各类混收混运违法行为提供参考。
三、适用范围
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个人,各类责任区的管理责任人以及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单位。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解读人:许志刚
联系电话:0579-86018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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