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副书记、市长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市长
副市长(挂职)
范锐 副市长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疾人事业、地方志、档案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医保局。
联系广厦大学、市关工委、市档案馆、市残联、市红十字会、横店影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