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1-01-01     浏览次数: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信息名称生成日期 公开方式公开时限  发布单位

(1)信息名称

简要描述东阳市公安局信息内容。

(2)公开方式

公开方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公开信息目录仅限于主动公开。

(3) 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

东阳市公安局办公室是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协调、监督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工作机构名称:东阳市公安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东阳市江滨北街16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夏令)/13:30-17:00(冬令)。

咨询电话:0579-86096052

传真:0579-86096004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公安局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内容

(1)机构信息

(2)财政信息

(3)警方提醒

(4)线索征集

(5)政策文件及解读

(6)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7)重大决策预公开

(8)部门信息

(9)110帮企

(10)执法信息

(11)公告公示

(12)规划计划

(13)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可参见东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三)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通过东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或者“东阳公安"微信公众号,也可以到东阳市公安局查阅点查阅。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查阅点:东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江滨北街16号。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夏令)/13:30-17:00(冬令)(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四)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责任部门

由公安局办公室负责公安局信息主动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东阳市公安局,公开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联系电话:0579-86096052,通信地址:东阳市公安局,邮政编码:322100,传真号码:0579-86096004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东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办理机构处领取。

1.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申请表》,网址:http://zjysqgk.zj.gov.cn/ysqgkqt/ysqgk/front/showgradd.do填写后提交即可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收到补正告知函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本机关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五)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四、监督和保障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公开办)和监察局举报。

东阳市公开办联系电话:0579-86655263,通信地址:东阳市行政中心9楼公开办,邮政编码:322100。

东阳市监察局联系电话:0579-86655368,传真号码:0579-86655353,通信地址:东阳市行政中心13楼监察局,邮政编码:322100。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东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