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3K15043025N/2025-215955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市建筑业管理局) |
---|---|---|---|
公开日期: | 2025-05-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东政发〔2021〕5 号)已于2024年到期。为继续巩固我市建筑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加快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2〕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二、主要内容
总体框架分前言、正文、附则三部分,其中正文包括推动实施“专精特新培育、转型发展突围、科技创新赋能、营商环境优化、行业支撑保障”等五大工程,共20条主要举措。涉及奖励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奖励项目名称和资金额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奖励资金额度 |
1 | 晋升市政、公路、水利水电、机电、电力等类别总承包特级资质奖励 | 对晋升市政、公路、水利水电、机电、电力等类别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奖励1000万元。 |
2 | 其他方式获得市政、公路、水利水电、机电、电力等类别总承包特级资质奖励 | 对其他方式获得市政、公路、水利水电、机电、电力等类别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当年奖励200万元,次年起两年累计产值达40亿元的,再奖励800万元。 |
3 | 晋升其他类别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取得三个及以上一级总承包资质奖励 | 对晋升其他类别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取得三个及以上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当年奖励50万元,次年起两年累计产值达到15亿元的,再奖励150万元。 |
4 | 列入培育库建筑业年度产值达标奖励 | 支持企业专业化发展,培育行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建立建筑业“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设立培育专项基金对隐形冠军培育实施奖励,综合细分领域产值规模排位、创优夺杯、业务增长等指标,对列入培育库建筑业年度产值2亿元以上且正增长的企业奖励50万元;1亿元以上且增长10%以上的企业奖励20万元;5000万元以上且增长15%以上的企业奖励10万元。 |
5 | 市外大型基础设施领域项目中标奖补 | 鼓励开拓全国市场,企业当年度直接中标或联合体中标市外的公路交通、水利工程、轨道交通、电力能源、桥梁隧道、综合管廊、港口航道等大型基础设施领域项目,且单个合同额(承建部分)超过5000万元的,按完成额每超1000万元奖补5万元,单个项目奖补不超过50万元(开工后给予30%奖补,工程量超50%后可申请补差额)。 |
6 | 晋升工程勘察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甲级奖励 | 对晋升工程勘察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甲级的企业,分别奖励80万元、20万元 |
7 | 晋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奖励 | 对晋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资质的企业分别奖励80万元、20万元。 |
8 | 产业链项目中单个建筑产业化项目奖补 | 产业链项目中总投资额10亿元(含)以上,且在投资协议约定时间内固定资产投资额6亿元(含)以上的单个建筑产业化项目,参照《支持东阳企业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东发改〔2025〕2号)文件,按项目设备、土建投资额给予20%补助。 |
9 | 企业创优夺杯奖励 | 对企业承建项目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获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公路交通工程“李春奖”、水利工程“大禹奖”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
10 | 获评浙江省智能建造试点奖励 | 鼓励企业开展智能设计、生产、施工、运维,对获评浙江省智能建造试点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获评浙江省智能建造试点的项目,奖励施工企业6万元。 |
11 | 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奖励 | 企业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通过验收后,按国家、省立项补助金额的20%给予奖励。 |
12 | 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 | 对当年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建筑业企业参照工业企业相关政策标准给予奖励。 |
13 | 获得浙江省优秀省级工法奖励 | 对获得浙江省优秀省级工法的企业,给予5万元/个工法奖励。 |
14 | 推进建筑领域人工智能应用补助 | 鼓励企业推进建筑领域人工智能应用,加强AI技术与建筑应用场景融合,对企业实际软性投入25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分别按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费实际投入的30%、15%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
15 | 强化BIM应用奖励 | 强化BIM应用激励,对招投标概算中不含BIM费用且荣获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的奖励6万元。 |
16 | 入选的国家、省产教融合项目奖励 | 鼓励企业同院校、科研院所合作打造政校企产教融合共同体,依托广厦大学、职教中心等平台,促进中高本一体化建设人才培育,对入选的国家、省产教融合项目分别奖励10万元/个、5万元/个。 |
(二)适用范围:建筑业企业及相关上下游产业链企业。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胡宣
联系电话:0579-89322695